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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深度 | 回顾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何启示?


自1997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过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金融系统最高规格的会议,每次均对我国下一步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政策“定调”。

本文通过回顾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情况,对二十多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内在逻辑和演进路径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一些规律性认识,旨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金融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情况

(一)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为9个大区行。

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

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国家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经过系列改革,我国金融秩序明显好转,金融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壮大,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成功经受了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

(二)2002年2月5日至7日,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四年多时间,金融整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

同时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

此外,撤销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

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自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我国金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三)2007年1月19日至20日,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正处在我国金融改革深化推进、全面开放融入世界之际,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发展战略正从追求经济增长为主向建设和谐社会转变,金融业处在一个重要转折期,也处在一个重要发展期。

与2002年的工作会议相比,这次会议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客观情况,继续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等原有议题,同时根据新时期新特点,增加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发展债券市场等新内容。

会议研究设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承担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工作,对农行股改模式争论给出了最终答案,对国开行的改革也提出了方向性的要求,还对农村金融改革、金融中心建设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具体部署,为今后的金融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标志着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启动。

(四)2012年1月6日至7日,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突出了大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基调,明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强调了实施逆周期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提出了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金融机构要建立全面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资本管理等等,这些重要的发展思路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五)2017年7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与前几次会议相比,这次会议所处的宏观大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宏观经济由以前的“高增长”转向了“新常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矛盾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提出了金融工作要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勾画了蓝图,确立了金融政策的未来取向。

会后,我国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扩充和强化人民银行相关职能,将过去地方政府的协调机构升级为实质性的监管机构,形成了目前“一委一行两会一局+地方监管局”的新金融监管格局。

及时出台“资管新规”,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惩治,不法金融集团风险逐步化解,一大批非法集资案件得到有序处置,金融体系内部高杠杆有效下降。

进一步放宽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削减对外资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总资产、经营年限等数量型要求,扩大投资入股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金融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明显加速,科创板顺利设立,注册制试点成功落地,创业板、新三板等一批重大改革相继推进,直接融资呈现加快发展的积极态势。

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内在逻辑及经验总结

(一)始终坚持强化党的领导,强调金融的中央事权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更加凸显了党在指导金融工作方面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充分体现了我党把方向、管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的突出作用。同时,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也通过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主要是中央事权得以更加明确。

在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这次会议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对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的完善,是我国金融体制的根本性改革和制度创新。”李鹏同志在讲话中也指出,“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是国家进行金融宏观调控和对金融机构监管的机构,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地方不得干预,金融调控权在中央,不应在地方。”会后,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完善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体制,加强和改进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系统党委,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和干部实行垂直管理。

此后,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都对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作出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在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将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此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表明党中央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系统性、协调性。

从我国的金融改革发展实践看,正是因为党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引,我国金融事业才能一次又一次实现跨越发展,才能取得当前的巨大成就。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既是以往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新时代做好金融工作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

(二)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基调,体现渐进式改革思路

从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实践来看,稳中求进是一贯的基调,体现了一种渐进式改革的思路。

第一次会议的重点可以总结为“治乱”,主要体现在有效遏制了当时的金融乱象,使金融活动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也使当时的各级领导干部对金融工作有了更为正确的认知,为此后的改革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第二次会议的重点可以概括为“整固”,总体延续了第一次改革的方向,以强化金融监管、继续压降不良为主,重点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确定农信社改革方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经验、树立了信心。

第三次会议的重点可以概括为“补白”,在前两次会议的改革安排中,更多强调了城市金融改革,相对忽视了农村金融改革;更加注重了商业银行,相对忽视了政策性银行;更加注重了股票市场,相对忽视了债券市场。对于这些改革的“滞后”领域或“空白”方面,则是第三次会议重点推进的内容,改革更加注重“金融资源的均衡化”,也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了指引、明确了方向。

第四次会议的重点可以概括为“拓展”,在第四次会议中,围绕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两大主题,民营银行试点、沪港通试点等相继推出,利率管制全面放开,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使我国金融改革能够在一个更高的平台上继续拓展。

第五次会议的重点可以概括为“重塑”,经过前几轮改革的积累,这次会议对金融的本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从明确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到提出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大原则,改革的主线更加清晰;无论是在重塑监管体系、优化金融结构,还是完善金融市场、推动金融开放等方面,改革的举措也更加系统全面,针对性、协同性、科学性更加凸显,我国金融业进入了稳发展、强监管、防风险的新阶段。

我国正是在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成功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才能启动国有大型银行股改。正是基本完成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改和农村金融改革,才又成功抵御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等改革。而只有市场化改革到达一定程度,才能够更加稳妥地扩大金融开放、促进金融创新。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是我国金融事业发展能够行稳致远的重要保证。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金融为民价值追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党领导下的金融工作必然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央银行是人民银行,也反映了我国金融业明确的价值取向。

在历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中,都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满足广大人民金融需求作为金融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彻底取缔一切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惩治金融犯罪和违法违规活动,根本上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会议要求对无法救助的各类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坚决实行清盘关闭,由人民银行有条件地对地方适当借款,用于支付被关闭金融机构支付自然人的存款,人民的利益仍然被放在首位。

在随后的几次会议中,先后提出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强化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推出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从本质上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会议上强调指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大力倡导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农村金融,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标追求,谱写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事业发展新篇章。

历史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扎根于人民,坚定不移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坚持人民至上,增强金融人民性,党的金融事业才能根深叶茂、基业长青。

(四)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规律

自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来,我国的金融改革发展始终坚持市场化的取向。在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市场化”始终是主导改革方向的“关键词”。

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步伐”,会后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化改革正式起步。

在第二次会议上,重点强调“必须把银行办成现代金融企业”。此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革,挂牌上市,金融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取得重要突破。

第三次会议提出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银行制度,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等。2007年12月,汇金公司注资国开行,国开行推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商业化运作。

在第四次会议上,将“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作为做好金融工作必须把握的五项原则之一,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与对外开放,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会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全面放开,市场化改革的成效更加凸显。

第五次会议,进一步明确金融改革和发展要始终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对历年来系列金融改革举措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尽管很多改革分属不同领域,但种种改革举措均指向市场化方向。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化改革路径,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

(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

认真对比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背景和成果,就会发现我国的金融改革发展始终立足国情实际,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最紧迫,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体现了非常明显的问题导向,也使得会议的成效更加具体和务实。

比如,第一次会议中,针对地方政府对金融过度干预的问题,推动完成了人民银行的机构改革,成立了大区分行;针对高企的不良贷款率,会议决定通过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并设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从国家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贷款。

第二次会议中,针对金融开放带来的现代金融发展的压力问题,重点强调了要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推动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

第三次会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外汇占款大幅增长带来的流动性过剩问题,以及金融发展城乡不均衡的问题,会后设立了中投公司专业负责外汇储备的投资管理,有效解决外汇占款问题;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果。

第四次会议则吸取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突出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决抑制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

第五次会议则重点针对分业监管的漏洞,对金融监管格局进行了重塑,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合并银、保监会,及时出台“资管新规”,“影子银行”得到了有序拆解,有效压降了金融体系的杠杆率。

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时刻都在发生变化,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会导致监管不足、存在风险漏洞,在改革发展进程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校准改革思路,调整应对之策,才能确保金融事业不断进步、取得新的胜利。

(六)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服务实体和风险防范

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虽然在主要内容上有所不同、在改革重点上各有侧重,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两大任务。一方面,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金融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是金融安全的前提,是国家安全的保障。两者相伴相生、辩证统一。处理好服务实体和防范风险的关系,是我国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在金融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和重要方法。

第一次会议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体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说明金融发展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也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同时,提出要“增强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能力,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第二次会议中,既强调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 是顺利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证;也大力推动国有银行改组上市、推进农信社改革,其目的也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第三次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坚持把金融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经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金融稳定安全运行中推进金融改革发展。

第四次会议更是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作为会议所特别关注的两大主题,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思路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相辅相成的。

第五次会议提出金融发展的四项原则,第一条就是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三条则强调要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而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则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金融业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全局,涉及各行各业和老百姓切身利益。同时,金融业又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金融与风险始终相伴。因此,如何处理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鉴照现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我国的金融改革发展实践经验,持续深化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的规律性认识,并将其转化应用至履职实践,更加自觉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效落实,持续做好“六稳”“六保”、改进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牢记人民银行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工作各方面。

以建设“忠、专、实”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四史”教育,用革命建设先辈的坚定理想信念鼓舞每个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央行事业,用红色金融光荣传统凝聚金融力量。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金融工作主要是中央事权,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联系,认真履行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职能,统筹推进两个机制协调配合,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促进中央和地方、经济和金融的良性互动。

(二)坚持稳中求进,做好各项试点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稳妥有序推进科创金融、数字人民币、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等试点工作,围绕陕西自贸区建设深化跨境金融创新试点应用,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牵引带动作用,力争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同时,充分发挥区位、资源、政策优势,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金融改革创新,争取更多金融改革试点在辖区落地,实现改革创新与资源禀赋的有机结合,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坚持金融为民,为群众办实事

金融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思考金融问题、制定金融政策、办理金融业务时,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切实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方面勇担当、善作为。

充分了解服务监管对象的诉求和需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好支付助老、国债服务、征信查询、整治拒收现金、打击洗钱宣传等日常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做好第十四届全运会的金融服务保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便民水平,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法活动,坚决维护金融消费权益,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推进金融机构解放思想、调整结构、优化流程等,加快建立起契合地区产业创新、消费升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发挥好金融在支持绿色发展中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功能,结合区域实际,提升绿色金融工作质效。

进一步挖掘区域金融市场潜能,有效盘活金融存量资源,促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引导信贷资源投向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

扎实开展县域金融提质增效工程,落实好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构建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体系,带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向县域倾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

牢固树立问题意识,通过准确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十四五”规划、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驱动发展、金融业改革开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等,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发展趋势,积极破解区域高质量发展中的各类难题。

强化研究立行理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调查研究贯穿履职全过程,吃透把准政策要求,全面掌握落实情况,跟踪评估落实效果,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精准制定应对措施。

(六)坚持系统观念,做到统筹兼顾

抓住主要矛盾,着重把握好创新发展和安全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做到统筹兼顾、全面考量、协同推进。

一方面,始终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摸清辖区融资状况,不断完善区域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适度增长;另一方面,提高风险防控前瞻性和敏感性,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对辖区金融风险实施精准画像,建立健全预警监测、风险化解、应对处置机制,推动金融信息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存款保险制度作用,持续推进高风险机构化解,着力构建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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